长沙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成立 办事推诿请拨12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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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lsj.gov.cn文章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作者:佚名2008-11-21 9:1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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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正式成立。昨日是其行政效能投诉热线“12342”开通的第一天,到上午10点,就已经接到了20余个投诉电话。 全天候接访,来电来访都行 昨天一大早,一位70多岁的老人就打来了投诉电话。“听说从12月起,长沙就要正式推行老年人公交IC卡了,我和老伴早就把材料交到社区了,可到现在IC卡还没办下来。”老人说,每次打电话去问,工作人员不是说机器坏了,就是说电脑坏了,离12月只有10天了,他很担心到时候没法坐车。 热线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投诉进行了交办,对案件进行编号,并向长沙市公用事业局下发了交办函,要求其督促有关部门说明原因并尽快办理,于10个工作日之内回复。 “12342热线实行全天候接访。”长沙市优化效能办副主任周卫国介绍。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人工接听,其他时间由录音电话全程记录,“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在上班时间及时记录电话留言。”市民也可通过来函的方式进行投诉,地址为长沙市委大楼1136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邮编410013。网上投诉将在适当的时候开通,市民还可以到行政投诉中心当面投诉。 “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周卫国说,对每一项投诉,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都将认真接听、记录,投诉经确认属受理范围的,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投诉人,“凡向投诉中心反映的问题必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投诉人进行投诉时需采用实名,投诉内容必须真实,投诉人的资料将被严格保密。 一般投诉事项30日内可办结 “我们明确办理时限,一般应在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不能按时办结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投诉办结后,经办人应在办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办理情况及结果。 周卫国介绍,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准备采用限时办结制、超时黄牌警告制、行政问责制三项制度进行问责。对投诉事项办理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将面临“超时黄牌警告”,黄牌警告后若仍一拖再拖,将进行行政问责,并纳入年终考核。 “12342”热线受理范围 1.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公共服务诉求事项应当受理而不受理;或在受理后,办事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 2.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审批)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审批)的。 3.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的。 4.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致使投诉人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5.违反政务公开的规定,不履行公开服务承诺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的。 6.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或服务效能低下,对投诉人的服务诉求置之不理或服务不到位、不及时的。 7.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时态度生硬,作风霸道,行为粗暴甚至故意刁难行政相对人的。 8.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或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9.效能低下,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10.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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