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针对农村个体零散税源管理“盲区”,从9月1日起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扫盲”行动,新增办个体纳税户税务登记362户,补税近10万元。
该局采取三条措施开展集中“扫盲”行动:一是成立联合检查组,抽调监察、考核、征管、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科等相关科室成员进行集中检查,并对每一个科室责任进行了具体的分工,形成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二是实行三次比对,结合工商登记信息进行比对,重点清理税务登记情况;结合发票信息进行比对,重点清理发票管理情况;结合综合征管软件信息进行比对,重点清查核定征收、建账建制等情况。三是强化工作督查,将“扫盲”工作列入专项考核,由考核办适时对工作进展、工作质量等进行督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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