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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冷政办发[2004]24号
冷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整顿冷水江城区交通秩序和
市容市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整顿冷水江城区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九月十七日
冷水江市整顿城区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
工 作 方 案
最近几年,冷水江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但城市管理水平滞后,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提升城市品味,改善居住质量,提高市民的生活水平。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冷水江城区集中开展整顿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专项行动。为切实地抓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为目标,确保城区交通顺畅、营运有序、市容整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活美好、社会稳定;改善冷江对外形象,推进我市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客运出租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
1、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禁止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过期报废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对二轮摩托车超载行驶进行查处,对非法载客营运的出租车和载客营运的两轮摩托车予以依法严厉打击,取缔参与营运的两轮摩托车,对非法安装遮阳伞的两轮摩托车,责令其拆除或强制拆除。
2、规范城区客运出租市场。依法取得城区客运出租经营权的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持资格证上岗,禁止任何形式的定线营运、擅自压价与专线车争抢客源的行为,不得随意乱停乱靠、乱掉头,不得擅自中断营运或改变营运线路,不得随意丢站、拒载、甩客或中途将乘客移交他人运送。
3、规范社会客运车辆管理。社会客运车辆只能在规定线路行驶,必须按发班时间和规定线路营运,必须进站上下乘客。不得在出站口、城区道路规定站点以外上下乘客,违者按《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标志,加强城区交通管理。
在已有站棚路段,公共汽车一律靠站棚上下乘客,尚未配套建设停靠站棚的路段,必须到临时停靠点上、下乘客,尽快完善城区道路的人行横道、临时停靠点、的士即停即走点、泊车点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三)强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
此次整顿的范围东起火车东站,西至菊花井花坛,南至布溪特区,北至9765工厂内的主次干道。
1、强化城市市容管理。(1)加强零星摊担管理,杜绝占道经营,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2)加强广告招牌管理。主要街道已经审批设置的广告招牌要做到整齐、规范。(3)城区主要道路的车行道、人行道禁止摆摊设点、陈列商品、堆放杂物、设置洗车场和汽车、摩托车修理店。
2、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全天保洁,扩大上门收集面,禁止乱倒垃圾现象。
(四)强化市政公用设施管理。
对随意挖掘、损坏、侵占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道路照明设施、道路桥涵设施的以及破坏市政公用设施,影响市综合功能正常发挥的违章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组织领导
成立整顿冷水江城区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常务副市长吴建平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修林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童桂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阳世霄,市人大副主任伍芬奉,市政府副市长朱前明,市政协副主席李玉样,市公安局局长卢韶华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副上任罗崇树、张国俊、市委督查室主任周石平、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苏松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旺良、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韬、市人大城环委主任李公秋、市监察局局长颜续章、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何润华、市建设局局长胡汉卿、市财政局局长肖初金、冷水江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康一、市人民法院副
院长陈新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矣生、市公安局副局长易邵敏、市交通局副局长姜大新、市工商局副局长梁建辉、市地税局副局长张益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建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李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苏晖、市公安局巡警防暴大队教导员阳卫芳、市布溪公安分局局长罗拾庆、冷水江派出所所长邓志平、市交通规费征税所所长康德业、市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主任郝文捷、市城管大队大队长贺晖、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姜雄、冷江派出所副所长王小峰、市公交总公司经理汪自鹏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修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公秋、曾广俭、张国俊、罗崇树、易邵敏、吴三三、姜大新同
志为副主任,姜雄、李明、苏晖、贺晖、郝文捷、李待旦、颜小平、黄斌、郭平初等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办公地点设市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及宣传发动阶段(9月15日—10月8日)
一是 由财政拨出专款用于完善城区停车泊位、标牌、标志、标线的设置。由市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市建设局、交通局、规划局派人参加。
二是 出台《关于整顿冷水江城区交通秩序取缔非法载客营运的通告》
三是 由城管部门按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车站,宾馆、商场等人口聚集的公共场所专门从事出租车非法营运和两轮摩托非法营运活动的行为采取发动市民举报、现场摄像等方法进行取证,并登记造册,通过调查摸底取证,做到底子清,非法营运车辆分布情况明。
四是 由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关于整顿冷江城区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动员大会,统一思想。
五是 在冷水江电视台、冷水江广播电台、《冷水江通讯》上轮回刊播市政府《关于整顿冷水江城区交通秩序取缔非法载客营运的通告》
六是 采取宣传车、横幅、标语、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市政府《关于整顿冷水江城区交通秩序取缔非法载客营运的通告》(冷政通[2004] 10号)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组织五台宣传车开展为期一周的流动宣传(交警、治安、城管、客运、交通各一台宣传车),宣传车上悬挂宣传标语、安装扩音器。
2、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市政府冷政通[2004]10号等有关宣传资料,提高市民意识。
3、采取电视采访市领导及市民的方法,宣传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二阶段:组织行动阶段(9月18日—11月18日)。此阶段分二步进行。
第一步: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抽4人、巡警防暴大队6人、冷江派出所10人、布溪公安分局5人、市交警大队22人、市交通运管所10人、市交通征稽所4人、市城管大队70人、市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22人、市公交总公司5人,市锑都出租公司5人、市安达出租公司5人、市青云出租公司3人,共抽调171人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采取日间与夜间相结合、定点与流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稽查和打击。由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单位依法处罚。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六组,采取政府组织协调,公安、城管、客运、交通联动执法,任务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的方针。
1、协调保障组:负责与各相关单位协调联络,综合协调。
组长:罗崇树 副组长: 肖初金
2、宣传报道组: 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在冷江电视台和《冷水江通讯》设置专栏。
组长:王韬 副组长:李锡明
3、执法保卫组:由市公安局抽调10名(行动组之外)警力组成,对在整治行动中可能发生的暴力抗法、群体性上访、非法游行等突发事件做出处置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快速处置。
组长:卢韶华 副组长:易邵敏
4、督查组: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对整治行动所抽调人员、工作情况等全过程进行经常性督查,并及时向市委和领导小组汇报整治情况.
组长:颜续章 副组长:周石平 苏松华
5、处置组:由市政府法制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法制办、市交通局、市法院行政庭、市交警、客运办、城管、征稽所等部门各抽调1人组成,对在整治行动中所扣留的机动车辆和有关物品统一做好有关登记保存,分别依法进行处置,并承办执法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另由城管、交警各派2人负责核查被扣车辆的登记和放行。
组长:张国俊 副组长:何润华 张小林 吴三三
6、行动组:分为3个分队,具体由市公安局和市建设局负责。
组长:卢韶华
副组长:胡汉卿 易邵敏 吴三三 陈建安
第一分队:
队 长:姜雄
副队长:刘志勇
执行组长:市交警、城管、客运办各1人。
队 员:市治安大队4人、防暴大队2人、交警大队7人、冷江派出所5人、城管大队23人、客运办7人、交通运管所3人、公交1人、安达出租公司1人、交通征稽所2人、青云出租公司1人、锑都出租公司2人。
整治路段:军区水泥厂、环城北路、火车东站、金竹路、锑都中路北段
第二分队:
队 长:张国平
副队长:贺 晖
执行组长:市交警、城管、客运办各1人。
队 员:冷江派出所5人、防暴大队2人、交警大队7人、城管大队14人、客运办7人、交通运管所4人、公交2人、锑都出租公司2人、青云出租公司2人、安达出租公司2人。
整治路段:锑都中路中段、红日路、政法路、新城路、健康路、施塘路、建设路。
第三分队:
队 长:曾集群
副队长:郝文捷
执行组长:市交警、城管、客运办各1人。
队 员:布溪公安分局5人、防暴大队2人、交警大队8人、城管大队23人、客运办8人、交通运管所3人、公交2人、青云出租公司2人、锑都出租公司2人、安达出租公司2人。
整治路段:建新街、广场路、沿江路、布溪新区。
第二步:11月18日至12月18日,抽调治安大队2人、冷江派出所1人、布溪公安分局1人、交警大队3人、城管大队15人、客运管理办公室14人。共抽调36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大队,巩固统一行动成果,防止反弹。如有反弹,及时组织原班人马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12月18日以后)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市交警大队、市城管大队、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市交通运管所加强日常管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不定期、不定点进行巡查,确保集中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同时,对在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整治措施
1、执法人员应全面履行职责,对包干路段有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的违章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对查获的非法载客营运两轮摩托车,依照省政府159号令《湖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趴由城市客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其他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的机动车辆处以10000元的罚款。所有罚款由市财政局安排专人管理,处理过程和结果由纪委、监察派员监督。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剂使用。
3、对举报属实的市民给予奖励,凡举报二轮摩托车非法载客营运属实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其他从事非法载客营运机动车辆属实的,奖励举报人2000元。
4、对乱停乱摆、停车候客等扰乱城市交通秩序、影响城市市容的行为,由市建设、交警部门依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凡属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乱停乱靠的,由电视台曝光,单位行政一把手带领驾驶员来整顿办公室接受处理,督查组登记备案。
5、整治行动中若发生围攻、谩骂、殴打执法人员等暴力抗法事件,由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六、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领导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整顿冷水江城区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活动作为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来抓,要抽调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整顿工作,保证经费、精力、人员三到位。
2、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市公安局、市建设局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公安部门要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公安、交通、交警、城管、客运、公交总公司及三家出租车公司等单位所抽调人员,要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配和指挥。
3、参与集中整顿行动的单位和人员,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否则,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4、集中整顿行动中,有关实际问题的解决,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拿出意见,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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